关于持续做好中秋国庆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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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0-01 点击量:
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经营服务机构:
中秋、国庆临近,中央纪委和省纪委主要领导作出指示要求,强调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加大正风肃纪力度,持之以恒改进作风,一抓到底,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省纪委、省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也专门下发了《关于持续做好中秋国庆期间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纠正“四风”有关工作的通知》(浙教纪〔2017〕15号)。根据有关要求,结合bat365官网登录入口实际,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水平。充分认识到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一场攻坚战、持久战,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恒心和韧劲,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要结合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继续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把纠正“四风”往深里做、实里抓,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及时传达和落实上级有关做好中秋国庆期间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纠正“四风”工作的文件精神,并将此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强化责任落实,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有效防止“四风”反弹回潮。
二、进一步增强遵纪守规意识。全校广大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省委“28条办法”“六个严禁”等规定要求。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组织、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酒、花卉、食品、月饼等节礼,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严禁将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参加各类校友会、老乡会、战友会,严禁违规参与“酒局”“牌局”等,切实做到令行禁止。
三、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各二级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党委、纪委要通过随机抽查、专项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对重点场所、重点领域开展监督检查,紧盯老问题,关注新动向。要巩固违规公款购买消费烟酒问题集中排查整治工作成果,严肃查处潜入地下公款吃喝及“酒局”“牌局”等违纪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收敛、不收手的顶风违纪行为,严查快办,严肃处理,并坚持“一案双查”,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力,致使管辖范围内中秋国庆期间发生顶风违纪行为的,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纪委办公室将就此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对典型问题将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欢迎全校师生对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中秋国庆期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加强监督。各二级单位党委、纪委开展中秋国庆期间纠正“四风”工作情况请于10月9日下班前及时报纪委办。(监督举报电话:86843028,举报邮箱:jsc@zstu.edu.cn)
中共浙江理工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