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硕士研究生考生除须进行网上报名外,还须进行现场确认,才算报名完成,未进行现场确认的,网报无效。
一、现场确认时间与地点
1、国家规定的统一的现场确认日期是2013年11月10日-14日,但各报考点的现场确认日期,以考点的公告为准。
2、考生应到网报所选报考点参加现场确认。bat365官网登录入口不是报考点。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报考bat365官网登录入口工商管理(MBA)硕士专业的考生必须选择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对于考点选择有误的考生,请咨询所选考点是否允许参加现场确认,以免影响研究生报考。
二、各考点现场确认有关安排
请查看所在省及考点关于网报、现场确认的相关公告或通知。
特别提示:报考点在杭州市的考生现场确认点在“杭州市教育考试院”。(地址:杭州市华浙广场9号白马大厦裙楼5楼,邮编310005;联系电话:0571-85866680,85866677;网址:http://www.hzjyks.net。)
杭州市报考点为方便杭州下沙的考生进行现场确认,杭州市教育考试院将在中国计量学院(下沙)设立临时确认点,日期定于11月6、7日,上午8:30至下午3:30(中午不休),为期二天(具体信息请参考2014年杭州市教育考试院网报公告,网址:http://yz.chsi.com.cn/sswbgg/pages/msg_detail.jsp?dwdm=3301&msg_id=495217)。
三、确认程序
入场交验身份证、毕业证(应届生为学生证)→提供网报编号→缴费费→电子摄像→领取网报现场确认单→确认单上签字后上交→离场
1、考生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部分考生的证件号或者毕业证书号(不是毕业证书本身的编号,而是学校自编号,一般以学校代码开头)等信息填写有误的,可以当场更正的请更正(注意:有些考点现场确认时不受理报名信息更正)。不能当场更正的,应提前向考点领取校验码进行网上补报名。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4、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重要提醒:网上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四、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4年1月4日至1月5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6日进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月7日,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五、考试用笔特别提醒
浙江省实行网上阅卷,各考生在答题时务必注意:主观题考试用笔必须使用0.5mm黑色签字笔。
六、其他
1、所有考生(含推免生、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教育硕士研究生)都须参加现场确认,否则网报无效。未参加现场确认的考生,失去本次报考资格。已录取的推免生未参加现场确认的,自动失去录取资格。
2、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录取通知书等还得邮寄,故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E-mail等都得正确。
3、考试地点由报考点指定,考生应在考试前一天到考试地点了解考场有关注意事项。
4、经初试能参加bat365官网登录入口研招复试的考生,在复试资格审查时,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学生证复印件。原件都得带上审核。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本人进行学历在线验证: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历验证,可获得上述备案表。无法通过在线验证获得备案表的,须提供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毕业学校进行毕业信息网上注册后即可进行学历验证。详情请登录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查询。
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本人进行学籍在线验证,获得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无法通过在线验证的,须咨询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更正学籍注册信息。
对于往届生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视为学历审查不合格,不能参加复试。
九、遵纪守法、诚信应考
1、考生应树立诚信考试观念,遵守本人签署的诚信考试承诺书,珍惜个人名誉,遵守考试纪律。
2、各考生不要购买所谓“研究生试题”,以免上当受骗。
3、各考生不要寻求“枪手”替考,也不要充当“枪手”替他人应考,违者将受到严厉查处。
4、考生作弊情况将记入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和考生的人事档案,当年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
5、考试作弊或协助他人作弊,将给本人、亲人、所在单位带来不可预料的后果。
浙江理工大学 研究生部
2013年11月4日